鎢製品外貿報關員資格證書的使用

(1)資格證書是從事報關工作的執業資格證明,在全國範圍內有效,不論身份證是哪裏的、也不論是在哪個海關參加的考試都可以在全國內的任一海關注冊使用。持證人可按規定海關申請注冊。持證人不得同時兼任兩個或以上企業的報關工作。報關員注冊是從是報關工作的必備手續,注冊後海關會發《報關員證》、《報關員條碼卡》及"報關員印章"。持憑上述證件辦理鎢製品外貿報關業務。

(2)注冊前資格證書有效期三年。持證人自證書簽發之日起三年內未注冊的,其證書自動失效。此有效期是指考取資格證書後未受聘于企業從事工作(未注冊)有效期限,只要經過注冊該條規定就失效了,只要一直從事該工作並且沒有違反規定受到撤銷資格證的處罰資格證書就一直有效。

(3)持有資格證書的,其證書有效期在擔任報關員、從事報關業務的期間內自動延長,但因各種原因脫離所服務的報關企業時,應持證書及所在企業的證明文件到注冊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注銷手續;未經注銷,持證人不得辦理新的報關員注冊。海關應在證書的"報關員注冊情況登記"欄下半部分填寫注銷登記。同時,在證書的"資格延期登記"欄中簽注自注銷之日起延期兩年有效,其他證書自動失效(指報關證、卡等)。注冊注銷後資格證書的有效期是兩年(也就是規定中所說的脫離工作崗位兩年),兩年內受聘于新的鎢制品企業並注冊,資格證書就繼續長期有效。再離職需要再注銷注冊又是兩年的有效期,如此往複都尊此規定。若注銷後兩年未重新注冊從事該工作,則資格證書失效。想要再從事工作就需要重新考取資格證書。

(4)持有資格證書的非報關人員,如有鎢制品企業聘用,即可持證書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員管理規定》的要求,到企業主管地海關辦理注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