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保險單據與海運提單背書的區別

在 CIF 價格條件成交下,鎢制品提單的背書關系到貨物所有權的歸屬,而保險單據的背書關系到在被保險貨物出險後對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的索賠權和合理的補償權。這是提單的背書和保險單據的背書的不同作用。因此有了貨物所有權不等于有了對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索賠權和合理的補償權。所以,出險後在掌握了提單同時又掌握了保險單據的情況下,才能真正的掌握貨物所有權。壹般來說保險單據的背書應該與提單的背書保持壹致,即通過背書,前者的轉讓範圍應等于或者大于後者的轉讓範圍。如果提單做成記名背書,保險單可以做成同樣內容的記名背書,但是也可以做成空白背書。同樣提單如果做成空白背書,保險單據也該做成空白背書。如中國銀行香港分行來證,提單和保險單據都作成同樣內容的記名背書“full set of at least three signed copies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show beneficiary as shipper, made out to order of shipper, and endorsed to the order of hangseng bank ltd hongkong....insurance policies or certificates in negotiable form. in duplicete and endorsed to the order of hangseng bank ltd, hongkong....

又如新加坡達利銀行來證,提單做成記名背書保險單據作成空白背書,“full set of clean”shipped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and endorsed to the order of tat lee bank limited singapore marked”“freight prepaid and notify accounte”,“insurance policies certificates endorsed in blank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ing...

同樣如果提單作成空白背書,保險單據也應該作成空白背書。在 FOB 合 CFR 價格條件成交下,由買方投保。如買方需要轉讓提單,保險單據也要轉讓,兩者的轉讓範圍如上所說必須保持壹致。在被保貨物出險後,保單持有人憑借保單向保險公司索賠並取得合理的補償。

鎢制品保險單的背書方法

從保險單據的背書形式上看,壹般保險單據的背書有兩種:空白背書和記名背書。

從不同形式背書的做法與作用看:空白背書的具體做法是在保險單據背面打上被保險人公司的名稱或蓋上公司圖章,很多公司都刻的有背書專用章,可同時用于 提單和保單背書,再加上背書人簽字,簽字這個很好說,具體操作中隨便有個人簽字即可。此外不再作任何批注。如信用證規定 “ENDORSED IN BLANK”或“BLANK ENDORSED”就需這樣做。如果信用證對保險單據的背書無明確規定,也應作成空白背書。保險單據作成空白背書意味著被保險人或任何保單持有人在被保貨物出險後享有向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索賠的權利並得到合理的補償。

記名背書的具體做法除了在保險單據背面做成上述“空白背書”外,還應在被保險人的名稱上面打印上“DELIVERY TO (THE ORDER OF )××BANK (Co.,)”,即[交由××銀行(或公司)的(指示)]。記名背書裏的被保險人壹欄通常在出保單的同時壹次直接打印完成。記名背書必須以銀行或公司爲背書人,記名背書大都給開證行。記名背書在日常業務中較少使用。保險單據做成記名背書意味著保險單據的受讓人在被保貨物出險後享有向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索賠的權利。保險單據的被保險人,如果不是我方出口公司,而是其他國家或地區的“××Co.,LTD”,我方出口公司不用背書。如被保險人需轉讓海運提單,保險單據上則由其他國家或地區的“××Co.,LTD.”背書。必須注意,如果保險單據的被保險人是托運人即我國出口進出口公司或企業,根據信用證的不同規定,有時可做成空白背書,有時也可做成記名背書。

從鎢制品保險單據的背書與海運提單的背書的區別和關系看:在 CIF 價格條件成交下,提單的背書關系到貨物所有權的歸屬,而保險單據的背書關系到被保貨物出險後對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的索賠權和合理補償權。所以在貨物出險後只有在掌握了提單的同時又掌握了保險單據的情況下,才是真正地掌握了貨權。

壹般說來,鎢制品保險單據的背書應與提單的背書保持壹致,即通過背書的保險單據的轉讓範圍應等于或大于提單的轉讓範圍。如果提單做成記名背書,保險單據可做同樣內容的記名背書,但也可做成空白背書,同樣如果提單做成空白背書,保險單據也應該做成空白背書。在 FOB 和 CFR 價格條件下成交,由買方投保,如買方需要轉讓提單,保險單據也需要轉讓,兩者的轉讓如上所說必須保持壹致,在被保貨物出險後,保單持有人憑保單向保險公司索賠並取得合理的補償。

鎢制品提單背書的種類及內在含義

海運提單作爲物權憑證,在出口各單據中具有無可比擬的重要性,提單的種類及背書事宜也就尤需理解了,下面的文章是我壹位朋友所做,相信大家看了對此的認識會更清晰,同時在妳將來的操作中也足可借鑒。

鎢制品出口業務中:

提單的背書是僅對于指示提單ORDER BL來說的,其它提單,像記名提單 STRAIGHT BL、不記名提單 BEARER BL都不用背書。

鎢制品記名提單在收貨人CONSIGNEE壹欄內列明收貨人名稱,貨物只能交與列明的收貨人,這種提單失去了代表貨物、可轉讓流通的便利,但同時也可以避免在轉讓過程中可能帶來的風險;

鎢制品不記名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名稱,又稱來人擡頭提單,這種提單不需要任何背書手續即可轉讓,或提取貨物,極爲簡便。承運人應將貨物交給提單持有人,誰持有提單,誰就可以提貨,承運人交付貨物只憑單,不憑人。這種提單丟失或被竊,風險極大,若轉入惡意的第三著手中時,極易引起糾紛,故國際上較少使用這種提單。另外,根據有些班輪公會的規定,凡使用不記名提單。在給大副的提單副本中必須注明卸貨港通知人的名稱和地址。

要了解提單背書,就必須了解指示提單。指示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憑背書進行轉讓,有利于資金的周轉,所以在國際貿易中應用較普遍。指示提單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而分爲以下三種:

1. 托運人指示提單:在收貨人欄內只填記“指示-TO ORDER”字樣,由托運人背書後轉讓,又稱空白擡頭提單。這種提單在托運人未指定收貨人或受讓人之前,貨物所有權仍屬于賣方,在跟單信用證支付方式下,托運人就是以議付銀行或收貨人爲受讓人,通過轉讓提單而取得議付貨款的。與記名指示提單(見2)不同,這種提單沒有經提單指定的人背書才能轉讓的限制,轉讓時只憑托運人的空白背書即可,所以其流通性更大;

2.記名指示人提單:收貨人欄內填記“某某指示-TO ORDER OF ...”,根據指示方不同分爲憑托運人SHIPPER的指示、憑收貨人指示或憑進口方銀行指示等,分別需托運人、收貨人或進口方銀行背書後方可轉讓或提貨,又稱指示擡頭提單;

3.選擇指示人提單:如果在收貨人欄內填記“某某或指示”,則稱爲選擇指示人提單。記名指示提單中“某某”相當于記名指示提單,“或指示”相當于托運人指示提單。指示提單壹經背書即可轉讓,意味著背書人確認該鎢制品提單的所有權轉讓。指示提單背書有空白背書BLANK ENDORSEMENT和記名背書SPECIAL ENDORSEMENT兩種:空白背書是由提單轉讓人在提單背面簽上背書人單位名稱及負責人簽章,但不注明被背書人的名稱,此種流通性強,采用較普遍。記名背書除同空白背書需由背書人簽章外,還要注明被背書人的名稱。如被背書人再進行轉讓,必須再加背書(如信用證出口業務中,出口商以發貨人的身份作成開證行的記名背書,信用證規定提單收貨人是議付行,在寄單前,議付行作成記名背書給開證行,進口商付款贖單時,若提單擡頭人或被背書人是開證行,由開證行背書給進口商。)。

綜合以上分析得出鎢制品背書提單分爲以下三種:

1.空白背書的記名指示提單(TO ORDER OF …,不注明被背書人):托運人、收貨人或進口方銀行作爲第壹背書人將提單所有權轉讓給不定的其他人;

2.空白背書的不記名指示提單(TO ORDER,不注明被背書人):托運人作爲第壹背書人將提單所有權轉讓給不定的其他人;

3.記名背書的記名指示提單(TO ORDER OF …,注明被背書人):托運人、收貨人或進口方銀行作爲第壹背書人將提單所有權轉讓給特定的其他人;

補充:在進口業務中,鎢制品記名提單應有與提單收貨人壹致的公章真迹背書方可提貨,指示提單應有提單持有人的公章真迹背書方可提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