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代理報關企業的變更
一、業務概述
鎢制品代理報關企業如變更名稱、法人代表、地址、企業性質或經營範圍、注冊資本及其他已在海關注冊登記內容的,均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報請海關核准。
二、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代理報關單位的管理規定》
三、辦事准備
1、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爲已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鎢制品代理報關企業。
2、應提交下列單證:
(1)主管部門關于變更有關項目的批件;
(2)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企業章程;
(3)新的公章及報關專用章的印模。
四、辦事機構義務
經審核情況正常的,根據變更內容制作新的《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更新企業檔案數據庫。
五、辦事程序
第1步:鎢制品代理報關企業應在有關項目變更後,填寫《企業情況登記表》、《企業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持原《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向重慶海關監管處提出變更申請,提交下列單證:
(1)主管部門關于變更有關項目的批件;
(2)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企業章程;
(3)新的公章及報關專用章的印模。
第2步:重慶海關監管處進行審核,並根據變更內容制作新的《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更新企業檔案數據庫。
六、辦事時限
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
七、收費標准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規定,報關單位注冊登記手續費爲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