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外贸交易流程概述

从签订外销合同 ,到租船订舱、检验、 产地证 、保险、送货、报关、装船外贸,直至押汇(或 托收 )、交单、结汇 、核销、退税,是每笔 外贸 业务必经的过程。

一、推销

外贸商要将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必须先开拓市场,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可以通过寄送业务推广函电(Sale Letter)或在计算机网络、国外杂志、报刊上刊登产品广告来推销自己,同时也可通过参加商展、实地到国外考察等途径来寻找交易对象,增进贸易机会。

二、询盘

又称为询价。进口商收到外贸商的业务推广函电或看到广告后,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有意进一步洽商的外贸商予以询盘(Inquiry),以期达成交易。

三、发盘

又称为报价。外贸商按买主来函要求,先向供货的工厂询盘,然后计算外贸报价回函给进口商。这期间可能需要函电多次往返接洽,最后得到关于价格 条款 的一致意见。

四、签订合同

国外买主与外贸商经一番讨价还价后,就各项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正式签订 外销合同 (Contract或Agreement)。

五、领核销单

为保证企业严格按照正常贸易活动的外汇需要来使用外汇,杜绝各种形式的套汇、逃汇、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国 规定 企业对外付汇要通过国家审核,实行进口付汇核销 制度 。采用 信用证 结算方式时,进口商须在开证前到外汇指定银行领取《贸易进口付汇 核销单 (代申报单)》,凭以办理进口付汇手续;其他结算方式下则在付款前领此单。

六、申请开信用证

进口商填妥付汇核销单后,再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开证申请书》(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pplication),向其有往来的外汇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七、开信用证

开证银行接受申请并根据申请书开立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经返还进口商确认后,将信用证寄给外贸地银行(在外贸国称 通知 银行),请其代为转送给外贸商。

八、 通知信用证

外贸地银行填妥《信用证通知书》(Notification of Documentary Credit),将信用证通知外贸商。

九、接受信用证

外贸商收到通知银行送来的信用证后,经审核无误,接受信用证,即可开始备货、装船等事宜。如信用证有误,可要求进口商修改。

十、指定船公司

在 CIF 或 CFR术语下,外贸商一边备货,一边还要寻找合适的船公司,以提前做好装运准备;在 FOB术语 下,此步骤则应由进口商完成。

十一、订舱

确定好船公司后,外贸商即应根据相应的船期,配合装运期限进行订舱,经船公司接受后发给配舱通知,凭以填制其他单据,办理外贸报关及装运手续。

十二、申请检验

外贸商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出境钨制品报检单》(Application for Certificate of Export Inspection),并备齐商业发票、 装箱单 等相关文件向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申请外贸检验。

十三、取得检验证明

检验机构经对商品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境钨制品通关单》;并根据外贸商的要求,签发相应的商检证书,如品质证书、健康证书等。

十四、申请 产地证

外贸商填妥相应的产地证明书向相关单位申请签发,其中《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与《普惠制产地证明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应向出入境 检验检疫 局申请,而《输欧盟 纺织 品产地证》则应向商务部授权的 纺织 品外贸证书发证机构(图上未标出)申请。

十五、签发产地证

相关机构经过审核,根据外贸商的申请,签发相应的产地证书。

十六、办理保险

在 CIF 术语下,保险由外贸商办理,外贸商须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填写《钨制品运输保险投 保单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Application),并附商业 发票 向保险公司投保。

注意:交易条件如是CIF,保险才由外贸商办理;若是 FOB 或 CFR ,则应由进口商办理保险。
十七、取得保险单

保险公司承保后,签发《钨制品运输保险单》(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给外贸商。

十八、申领核销单

我国法律规定,境内外贸单位向境外钨制品外贸,均应当办理外贸收汇核销手续。外贸商在报关前,须到外汇管理局申领《外贸收汇核销单》。

十九、核销备案

填妥核销单后,外贸商即可凭以向海关申请核销备案。

二十、钨制品送到指定地点

外贸商办完以上各项手续后,将钨制品送抵指定的码头或地点,以便报关外贸。

二十一、报关

送出钨制品后,外贸商填妥《钨制品外贸报关单 》,并备齐相关文件(外贸收汇核销单、商业发票、装箱单 、出境钨制品通关单等),向海关投单报关。

二十二、办理外贸通关手续

海关审核单据无误后即办理外贸通关手续,签发加盖验讫章的核销单与 报关单 (外贸退税联)给外贸商,以便其办理核销与退税。

二十三、装船出运

通关手续完成后,钨制品即装上船,开航。

二十四、取回提单(BL)

船公司须等到钨制品已装上船(BL上有记载On Board Date),并启航后才签发提单,因此钨制品出运后,外贸商就可到船公司领取《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BL)。

二十五、发送装运通知

外贸商将钨制品运出后,应向买主寄发《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尤其是在FOB、CFR术语下,保险由买方自行负责时,外贸商须尽快发送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凭此办理保险事宜。

二十六、备齐相关单据办理押汇

钨制品装运外贸后,外贸商按LC上规定,备妥相关文件(商业发票、装箱单、 海运提单 、钨制品运输保险单、 商检证 书、产地证、信用证等),并签发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 汇票 (Bill of Exchange),向外贸地银行要求押汇(Negotiation)。以外贸单据作为质押,向银行取得融资。
二十七、通知 结汇 ,给付收汇核销单

押汇单据经押汇银行验审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即拨付押汇款,通知外贸商可以结汇,同时收取一定押汇费用。此外,银行还将出具加盖“外贸收汇核销专用联章”的《外贸收汇核销专用联》给外贸商。

二十八、核销

外贸商凭外贸收汇核销专用联及其他相关文件(外贸收汇核销单送审登记表、报关单、外贸收汇核销单、商业发票等)向外管局办理核销,办理完成后,外管局发还外贸收汇核销单(第三联)。

二十九、 外贸退税

核销完成后,外贸商再凭外贸收汇核销单(第三联)、报关单(外贸退税联)与商业发票前往国税局办理外贸退税。

三十、议付后交单

押汇银行议付后,将押汇单据发送到国外开证银行,要求偿付押汇款。

三十一、拨付货款

开证银行审单与信用证 条款 核对无误后,拨付押汇款(即承兑)给外贸地银行。

三十二、通知赎单

开证银行向进口商要求缴清货款。由于当初进口商在向开证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大部分的信用证金额尚未付清,而外贸商已经在外贸地押汇(抵押融资),所以开证银行通知进口商缴清余款,将押汇单据赎回。

三十三、付款

进口商向开证银行缴清货款,同时需将之前领取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交给银行审核。

三十四、给付单据

进口商付款后,自开证银行取回所有单据(即外贸商凭以押汇的文件)。

三十五、到货通知

此时,钨制品已运抵进口国的目的港,船公司通知进口商来换取提货单。

三十六、交提单,换取提货单

进口商向船公司缴交提单(BL)换取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尤其当进口商是在FOB术语下买入钨制品时,进口商唯有向船公司缴清运费及杂费,并将BL向船公司换取DO,才能向海关提出要求报关,表明进口商已获得船公司同意可以提领钨制品。
三十七、申请检验

进口商填写《入境钨制品报检单》(Application for Certificate of Import Inspection),并备齐提货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进口检验。

三十八、取得检验证明

检验机构经对商品检验合格后,签发《入境钨制品通关单》给进口商。

三十九、报关

进口商备齐进口钨制品报关单、提货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入境钨制品通关单、合同等文件,向海关投单报关。

四十、缴税

进口商向海关缴清各项税款,应纳税捐包括进口关税 、 增值税与消费税等。

四十一、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海关审单通过,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四十二、提货

海关放行后,进口商即可至 码头 或钨制品存放地提领钨制品。

四十三、付汇核销

最后,进口商还要凭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进口钨制品报关单及进口付汇核销单到外汇管理局办理付汇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