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外贸退税附送材料

外贸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钨制品进口或外贸时外贸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外贸销售发票。这是外贸企业根据与外贸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外贸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外贸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外贸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外贸或委托外贸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钨制品外贸运单和外贸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外贸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外贸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外贸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外贸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