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航空運單與海運提單有很大不同,卻與國際鐵路運單相似。它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重要的貨物運輸單據,是承托雙方的運輸合同,其內容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航空運單不可轉讓,持有航空運單也並不能說明可以對貨物要求所有權。
鎢制品出口航空運單與海運提單類似,也有正面、背面條款之分,不同的航空公司也會有自己獨特的航空運單格式。所不同的是,航運公司的海運提單可能千差萬別,但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空運單則大多借鑒IATA所推薦的標准格式,差別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