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预验钨制品外贸换证

首先

(1)预验发现钨制品不合格时,可以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返工整理,或另行换货,避免外贸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影响及时外贸。

(2)产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执行预验,可使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可以防止不合格钨制品运抵口岸,造成积压和其他损失。

(3)钨制品外贸检验换证凭单已超过检验有效期,或证单上的钨制品标记与钨制品外贸包装上的标记不符,以及批次错乱、数量不符时,不得申请外贸换证,应另行重新报外贸检验。

(4)某些钨制品,特别是用机器捆包的钨制品,可以在包装之前进行预验,避免或减少拆包的损失。

(5)对某些尚未成交的钨制品,通过预验,以便经营单位掌握钨制品的实际质量情况,参考预验结果对外成交,签订合同中经预验的钨制品外贸,外贸经营单位确定装运条件后,可持钨制品外贸检验换证凭单正本(或预验结果单、下同)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请外贸换证。报验手续与报外贸检验相同。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接受申请后,首先根据合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对钨制品外贸检验换证凭单中记载的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如有漏验项目,应进行补验。预验钨制品如需分批或并批外贸,在不影响原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原检验结果或加权平均结果给予分证或并证;否则必须进行复验。

预验钨制品同意分批外贸的,应在钨制品外贸检验换证凭单上批注已外贸数量后退回报验人,供继续外贸换证用,待该批钨制品全部外贸后,将原证单收回注销。

对审核原检验结果符合外贸合同、信用证规定要求的预验钨制品,需派员进行查验。凡钨制品标记和批次数量相符,品质、包装正常,确认货证相符,方可同意换证、放行。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产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预验钨制品的查验,称口岸查验,必须按照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