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鎢制品外貿的海關介紹

南昌海關是國家設在江西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垂直領導的正局級直屬海關。主要任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監管江西境內的進出境運輸工具、鎢制品、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它物品,征收關稅和其它稅費,查緝走私並編制海關統計和辦理其它海關業務。

江西省早期的海關業務一直由九江海關辦理。早在1862年,九江口岸就設有海關,後因各種原因幾經變遷。1980年4月,九江海關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並正式對外辦理業務。1988年12月1日,南昌海關正式設立,當時的辦公地點設在南昌市二七北路15號。1990年4月29日,南昌海關遷至南昌市將軍渡62號(現改爲撫河中路209號)。2008年9月26日,南昌海關新業務綜合樓投入使用,南昌海關遷入現址(沿江中路100號)辦公。

南昌海關現下轄九江海關、贛州海關、吉安海關、景德鎮海關、新余海關和南昌海關駐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辦事處、駐龍南辦事處、駐昌北機場辦事處,駐上饒辦事處,內設辦公室、關稅處、監管通關處、審單處、綜合統計處、稽查處、緝私局(副局級)、技術處、財務處、關務保障處、人事教育處、政工辦(機關黨委)、監察審計室、現場業務處、機關服務中心、數據分中心,代管海關總署九江教育培訓基地。

南昌海關自成立以來,在海關總署的正確領導下,在地方黨政的關心支持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依法行政,爲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的海關工作方針和"政治堅強,業務過硬,值得信賴"的海關隊伍建設要求,依法治稅,依法緝私,強化對鎢制品外貿的監管,積極推進業務改革;按照"管住自己的人,把好國家的門"的要求,加強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以"江西掘起我奉獻,江西發展我作爲"爲己任,依法爲國把關,努力服務江西掘起,服務江西省開放型經濟發展,全力促進"和諧創業、富民興贛"。

近幾年,南昌海關圍繞"小關自強,爭創內陸一流海關"的目標,大力加強改革和建設,努力建設服務型、責任型和法治型海關,稅收征管連年超額完成任務,打擊走私不斷取得新成果,以通關作業改革爲中心環節的各項改革全面實施,幹部隊伍素質不斷提高,較好地完成了海關總署黨組交給的各項任務,關區各項工作保持了全面、協調、持續發展的良好勢頭。2009年,關區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28.22億元,比2008年增長17.39%。監管進出口貨物包括鎢制品的總值59.45億美元,監管進出口貨物總量689萬噸。

當前,南昌海關全體關員在關黨組的帶領下,以建立現代海關制度第二步發展戰略爲目標,解放思想,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奮發有爲,按照"鞏固、發展,創新、提高"的思路闊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