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普惠制産地證明書的格式
又稱G.S.P證書、FORM A證書。普惠制産地證明書是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出口貨物,按照聯合國貿發會議規定的統壹格式而填制的壹種證明貨物原産地的文件,又是給惠國(進口國)給予優惠關稅待遇或免稅的憑證。凡享受普惠制規定的關稅減免者,必須提供普惠制産地證明書。
FORM A要向各地商檢局購買,需用時由出口公司繕打,連同壹份申請書和商業發票送商檢局,經商檢局核對簽章後即成爲有效單據。壹套FORM A中有壹份正本、兩份副本,副本僅供寄單參考和留存之用,正本是可以議付的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