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貿易術語DDP与DDU的區別
DDP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港)
"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鎢制品交與買方,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EXW術語下賣方承擔最小責任,而DDP術語下賣方承擔最大責任。
若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證,則不應使用此術語。
但是,如當事方希望將任何進口時所要支付的一切費用(如增值稅)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則應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
若當事方希望買方承擔進口的風險和費用,則應使用DDU術語。
該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但當鎢制品在目的港船上或碼頭交貨時,應使用DES或DEQ術語。
DDU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港)
"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鎢制品交給買方處置,不辦理進口手續,也不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將貨物卸下,即完成交貨。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不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國進口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買方必須承擔此項"稅費"和因其未能及時輸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而引起的費用和風險。
但是,如果雙方希望賣方辦理海關手續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風險,以及在貨物進口時應支付的一此費用,則應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
該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但當鎢制品在目的港船上或碼頭交貨時,應使用DES或DEQ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