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钨制品管制政策

国家从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提出了一系列钨产业政策,促进了我国钨工业进一步向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在出口配额方面,钨的出口配额逐年减少;在税收政策方面:2005年5月1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将钨及钨制品的出口退税下调(由13%调至8%);2006年1月1日起,将钨及钨制品的出口退税再次下调(由8%调至5%);2006年11月22日起,禁止钨精矿加工贸易;2006年9月15日起,钨品出口退税全部调整为零;2007年1月1日起,初级钨产品的暂定关税提高5%~15%。

在行业管理方面,2005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各级政府加大了全面遏制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的力度。江西省在一年多时间里关闭了29家与国有钨矿重叠、采选工艺落后、浪费资源、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钨矿,关闭了60余家无合法矿石来源的钨加工企业。湖南省对30多个重点矿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非法矿山,停产整顿有违法行为的矿山。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38号文件,提出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加强行业准入和产品出口管理,制定行规行约,防止低价竞销和恶性竞争,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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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钨制品
2.中国钨制品的生产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