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出口信用证条款不一致

信用证条款不一致怎么办?

1)在钨制品出口信用证的APPLICANT条款:A公司名+地址,其中地址是GENEVA;如:ABC COMPANY,SHAE ROAD,GENEVA;

2)然后在DOCUMENTS REQUIRED条款,要求商业发票出具给A公司,也是A公司名+地址,但其中地址是GENEVE。如:ABC COMPANY, SHAE ROAD,GENEVE ;

3)同样在保单的要求中,地址也是写成GENEVE。

显然,GENEVA 和GENEVE 是不一致的。如果我按APPLICANT条款上的公司地址做商业发票(地址是GENEVA),显然信用证上就有了不符点。但如果我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做出的商业发票(地址是GENEVE,与APPLICANT条款的公司地址不相符)是否会有不符点?

[答]:关于钨制品出口信用证内地址不一致的问题,首先要看什么会做为不符点的判断依据:

1)如果拼写和/或打印错误并不影响单词或其所在句子的含义,则不构成单据不符,反之则构成不符。

2)使用的缩略语必须是普遍认可的且不会产生歧义,则不构成单据不符,反之则构成不符。

由于钨制品出口信用证本身就纯属单证交易,在受益人提交的大量的单据中难免会出现拼写和/或打印错误,虽然国际商会此前已多次声明可接受明显的打印错误,而银行的审单标准趋于苛刻的严格相符原则,导致这方面的纠纷层出不穷。所以为避免不必要的事后麻烦,应该与你的客户(开证申请人)取得联系,请他们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并使地址正确并在信用证各处体现一致;或者由你方通知行向开证行发报,告知地址不一致的问题,请求修改一致,如不修改则不接受信用证;切记不可相信客户的保函一类的信用证之外的对可能产生的不符点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