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出口信用证的电索汇条款
电索汇条款是钨制品出口信用证中常见的条款,它的一般表达为:REIMBURSEMENT BY TELECOMMUNICATION IS ACCEPTABLE .电索汇条款的特点在于索汇的方式和路线与一般信索汇条款不同.
信索汇条款是议付行将汇票( DRAFTS ) 和全套单据 ( ALL DOCUMENTS )寄到开证行,经开证行审核信用证规定的所有单据,如果没有不符点,或者有不符点,经联系申请人同意付款后,开证行即行付款,如果开证行非美国纽约州的银行,支付货币又是美元,要通过开证行和议付行各自在美国纽约州的代理行转帐,再由议付行的帐户行通知议付行入帐.
信索汇的时间组成随开证行与议付行的地区不同,时间也不同.以开证行是日本银行为例,议付行接单后审核无误,将单据寄开证行,邮程是三天,开证行审单时间按UCP500规定是收到单据次日起的七个银行工作日,然后办理付款需二至三天,因此一笔到日本的远洋业务从议付日起到收款正常需十二至十四天.如遇到公休日,甚至要二十天左右 .如果银行经审核提前付款.一般也需八至十天.
电索汇则由议付行审核单据后 ,如果符合钨制品出口信用证条款 ,在向开证行寄单的同时立即发电传给偿付行( REIMBURSEMENT BANK ),偿付行审核电文后,即行办理付款手续 ,这样大大缩短了收款时间 ,一般只需三至六天.
对出口公司来说,缩短收款时间意味着加速资金周转,节省利息.在对出口易洽谈时,要求开证时开出含有电索汇条款的钨制品出口信用证,无疑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