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出口信用证对运输单据的要求

1. 运输单据的类型须符合钨制品出口信用证的规定; 

2. 起运地、转运地、目的地须符合钨制品出口信用证的规定;

3. 装运日期/出单日期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4.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5. 商品名称可使用货物的统称。但不得与发票上货物说明的写法相抵触;

6.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须正确表明;

7. 正副本份数应符合钨制品出口信用证的要求;

8. 运输单据上不应有不良批注;

9. 包装件数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10. 唛头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11. 全套正本都须盖妥承运人的印章及签发日期章;

12. 应加背书的运输单据,须加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