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钨制品出口信用证的填写方法

1.钨制品证类型的表示方法

(1)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标准跟单信用证开证格式是为开立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而拟订的。

(2)可撤销的信用证

很少情况下使用这种格式开立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使用时要去掉“不可撤销”字样,并以“可撤销”的字样代替之。

2.号码

开证行的钨制品出口信用证编号。

3.开证地点和日期

(l)开证地点是指开证行所在地。

(2)采取(航空)邮寄开证时,打上的开证日期通常即为邮寄钨制品出口信用证的日期。

(3)标准跟单信用证开证格式用作有效的信用证文件时(即在已先发出电讯,而该电讯又非有效的信用证文件的情况下),要打上的日期应为电讯中的开证日期。

(4)如电讯中未标出明确的日期,所要填写的日期应为电讯传递的日期。

当标准跟单信用证开证格式当作有效的信用证文件时,应清楚地注明:为证实我行XX日电讯,本信用证为有效的信用证文本。

4.有效日期和地点

(l)如 UCP500第4条所规定,所有的信用证必须规定交单要求付款、承兑、议付的到期日。

(2)应加列日期,而不是一段时期。

(3)在该到期日那天或以前必须提交单据的地点为到期地点。该地点通常为一个城市或一个国家。因此,“有效日期和地点”的例子应为:“1998.04.06 in London”。

(4)所选择的有效地点必须与信用证项下提交单据给指定银行的所在地一致。

5.申请人

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6.受益人

开立钨制品出口信用证受益的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7.通知行

(l)此处填写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名称和地址。

(2)参考编号下面不应填写任何内容(此处是供通知行使用的)。

(3)如果通知行还是UCP500第10条b款所提到的“指定银行”,亦需在第9项“使用信用证的银行”标题下填上其名称和地址。

8.金额

(1)金额应用大写和小写表示,此处需要适当警戒未经授权的改动。

(2)如金额前加上About,Approximately,Circa等词语,信用证将允许有UCP500第39条a款提到的10%的金额增减幅度。

(3)货币应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货币代号来表示。

9.指定银行及信用证的可用性

信用证在此处要表明指定银行及其可用性的细节。

(l)使用钨制品出口信用证的银行

①应填写:

a.指定银行的名称和地点,或

b.如为自由议付信用证,则应填写:Any Bank in(City or Country)。

c.如通知行是指定银行,则通知行的名称、地点应填写在此处。

②UCP500 第10条b款规定:如开证行指定另一家银行,或允许任何银行议付,或授权或要求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开证行分别授权上述银行凭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 付款、承兑汇票,或者议付,并保证依照本惯例对上述银行予以偿付。开证行应该铭记此项规定。“你们(You)”或“你们的(Your)”词语表示应该避 免,原因是其含意随格式各页不同而改变。

(2)使用方式

在相应的方格内加注X,以表明信用证是否使用下列兑现方式之一:

①即期付款,或

②延期付款,或

③承兑汇票,或

④议付。

(3)即期付款

①在即期付款信用证中,仅在申请人指示要求汇票时才在要求汇票的方格内标上X。

②如钨制品出口信用证规定汇票,应要求开立以指定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4)延期付款

如在此方格内标上“X”,还必须加注指示,以表明付款到期日的确定方法,例如:

①装运日后30天。

②交单以后15天。

(5)承兑

如在此方格内标上“X”,必须加注指示,以表明承兑到期日的确定方法,例如:

①见票后30天。

②装运日后180天。

(6)议付

在议付钨制品出口信用证中,仅在申请人的指示规定汇票时才在要求汇票的方格内标上“X”。如议付信用证要求汇票,则应要求开立以开证行或指定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7)和受益人的汇票

如以下2个方格中的任一个已标上“X”,则此处方格内必须标上X。

①使用承兑方式;

②使用议付(带有汇票)方式。

(8)以谁为付款人

此处注明汇票(如已规定)将以谁为付款人,应依照UCP500第9条a款规定填写。

10.分批装运

虽然UCP500第40条a款规定,如信用证没有另行规定,允许分批装运,但最好还是在允许或不允许的方格内标上“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