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出口普惠制单据的基本知识

普惠制简称GSP。目前,已有新西兰、加拿大、日本、欧洲经济共同体等国家给予我国以普惠制待遇。对这些国家的出口货物,须提供普惠制单据,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

目前使用的普惠制单据有:

1、表格A 产地证(GSP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适用于一般商品,由出口公司填制,并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证出具。

2、 钨产品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extile  Products)。适用于钨合金类,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

3.钨制品出口许可证 (Export  licence  of  Textile  Products)。适用于配额钨产品,限额品种控制严格,由出口地出口主管部门签发。

4.钨制品装船证明(Shipment  Certificate  of  Textile  Products)。适用于无配额的钨丝产品,由出口地出口主管部门签发。

对上述单据内容的填制,力求做到正确,并符合各个项目的要求,如一旦填错,就可能丧失享受普惠制待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