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出口单据常见问题

一、对于钨制品出口信用证溢短装条款的误解,造成单证金额、数量错误:一般地说,如果 信用证对金额和数量溢短装有明确规定,那则要按照要求出具;如果信用证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有5%溢短装。这里要说的是,根据UCP500条款,如果计量单位是个、只等,则此项规定不实用。

二、汇票的受票人名称、地址打错:这里要注意付款行、偿付行的区别。

三、正本单据没有显示正本字样或提交份数不足。

四、单单之间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唛头描述、毛净重等不一致。

五、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与钨制品出口信用证描述的不完全一致。

六、要求认证或证实单据的类型、出单人等不符合信用证要求。

七、汇票、发票、保险单等之间币制名称不一致或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八、提单中的卸货港、目的地签发错误以及存在不良批注等。

九、提单、保险单缺少有关签字或印章不按要求背书。

十、发票中受益人名称、地址等与钨制品出口信用证描述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