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出口海运单证及其流转程序

货物由发货人托运开始至收货人提取货物为止,几种主要海运单证及其流转程序如下:

1.钨制品装船单证(由托运人办理)

托运人填制托运联单(包括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后,向承运人的代理人办理托运,代理人接受承运后,将承运的船名填入联单内,留存托运单,其它联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以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同意放行后,即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托运人凭以向港口仓库发货或直接装船;然后将装、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船舶抵港后,凭此理货装船,每票货物都装上船后,大副留存装货单,签署收货单;理货公司将收货单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收货单向代理人换取提单,托运人凭提单等到银行办理结汇,并将提单寄交收货人。

承运人办理的钨制品装船单证:

承运人的代理人依据托运单填制装货清单和载货清单,根据承运人的要求,依据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图,船舶抵港后,送大副审核签字后,船方留存一份,提供给代理人若干份,转寄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编制分舱单;代理人根据装船实际情况,修编载货清单,经大副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离境手续;依据载货清单填制运费清单,寄往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和船公司。

2.卸船单证(由收货人办理)

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钨制品提货单;代理人签发提货单后,须保持正本提单、舱单和提货单内容相一致;收货人凭提货单向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后,再到港口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货物提清后,提货单留存港口仓库备查;收货人实收货物少于提单或发生残损时,须索取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并凭以通过代理人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办理的卸船单证:

承运人的代理收到舱单、货物积载图、分舱单后向海关办理船舶载货入境手续,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同时将上述单证分送港口、理货等单位;船舶抵港后,理货公司凭舱单理货,凭货物积载图指导卸货,当货物发生溢短或原残时,编制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经大副签认后,提供有关单位。

3.装、卸船钨制品货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托运人向代理公司办理货物托运手续:

1 代理公司同意承运后,签发装货单(SO ),并要求托运人将货物送至指定的装船地点。

2 托运人持代理公司签发的装货单和二联(收货单) 送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然后,装货单和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

3 代理公司根据SO留底编制装货清单(LL) 送船舶。

4 船上大副根据LL 编制货物配载图(CP )交代理公司分送理货、装卸公司等按计划装船。

5 托运人将货物送码头仓库,期间商检和海关到港口检验、验关。

6 货物装船后,理货组长将SO和收货单(MR 交大副核对无误后),留下SO ,签发收货单。

7 理货组长将大副签发的MR交托运人。

8 托运人持MR到代理公司处支付运费(在预付运费情况下)提取提单(BL) 。

9 代理公司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给托运人。

10 托运人持BL到议付银行结汇 ,议付银行将BL邮寄开证银行。

11 代理公司编制出口载货清单(MF) ,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MF交船随带。

12 代理公司根据BL 副本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 副本送交船公司,并邮寄或交船带交卸货港的代理公司。

13 卸货港的代理公司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

14 收货人到银行付清货款,取回BL 。

15 卸货港代理公司根据装货港代理公司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钨制品进口载货清单等卸货单据,约定装卸公司,联系泊位,做16 好卸货准备工作。

17 卸货港代理公司办理船舶进口报关手续。

18 收货人向卸货港代理公司付清应付费用后,以正本提单换取提货单(DO )。

19 收货人持DO 送海关办理钨制品进口报关手续。

20 收货人持DO 到码头仓库提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