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钨制品外贸的海关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前身为"九龙关",1887年4月在香港成立。1949年10月,人民政府接管了九龙关并将其总部机构由香港撤回深圳。1950年1月,根据海关总署的决定,"九龙关"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保留"九龙"这个关名,其意义在于显示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本着"一国两制"的原则,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九龙海关"更名为"深圳海关",江泽民总书记亲笔题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的新关名。
深圳海关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领导,并受广东分署的监督指导,总部位于深圳市,其业务管辖区域包括深圳市及惠州市。目前全关共有干部员工5800余人,设有48个处级以上机构,其中内设机构21个,隶属机构18个,派驻机构5个,其他机构4个。海、陆、空监管业务齐全。
深圳海关的职能是:依法对经深圳口岸进出境的货物,例如:钨制品、运输工具、行李邮递物品等进行监管;征收关税和其它法定由海关征收的税费;查缉走私;开展贸易统计并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目前,深圳海关旅检业务占全国55%,加工贸易监管占全国1/5,快件监管业务占全国1/3,税收征管约占全国9%,运输工具监管约占全国70%。
深圳口岸是全国最繁忙的口岸之一,深圳海关也是全国任务最繁重的海关之一,深圳海关以自身特有的位置,在新中国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深圳海关主动适应经济特区发展需要,深化业务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自身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