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中国海关清关的钨制品问答

1、问:钨制品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是什么意思?

答:2008年《输欧盟钨制品出口许可证》在数据发送方面与以往有所不同:商务部收到中文证在中国海关已清关的信息后,才能将该中文证对应的英文证电子数据发送至欧方。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是指:发证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将有关中文证电子数据标注为"已在中国海关清关",并将对应的英文证电子数据发送给商务部,由商务部直接发至欧方,无需等待中国海关清关反馈信息。

2、问:被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的《输欧盟钨制品出口许可证》的中文证和英文证是否都不能撤换?

答:是的。根据系统设置,被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的《输欧盟钨制品出口许可证》的中文证和英文证都不允许作更改或撤销。因此,建议企业慎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以免因证书无法更换、使用而受到暂停发证的处罚。

3、问:被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的《输欧盟钨制品出口许可证》如果在有效期内不使用会有什么后果?

答:钨制品被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的证书是商务部核查重点。只要有一份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的《输欧盟钨制品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不使用,企业就会受到暂停发证的处罚。根据《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商务部2007年第91号公告),商务部将定期抽查企业许可证使用情况,一旦发现企业被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的《输欧盟钨制品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将暂停发放相关纺织品许可证。因此,建议企业申请"中国海关清关标注"要慎重,以免因证书无法更换、使用而受到暂停发证的处罚。

4、问:是不是所有《输欧盟钨制品出口许可证》的中文证都可以申请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

答:不是。只有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申请:一、证书未过有效期;二、已在中国海关报关出口超过10天;三、中文证状态仍显示为"发送至中国海关、尚未验放"。如果中文证状态显示为"已清关",则无法办理"中国海关清关标注"。因此,企业必须在系统中确定中文证状态仍显示为"发送至中国海关、尚未验放"后再行申请。

5、问:是不是所有已在中国海关报关的《输欧盟钨制品出口许可证》中文证都要申请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

答:不是。申请"中国海关清关标注"只适用于:在中国海关报关出口10天后,中文证书状态仍显示为"发送至中国海关、尚未验放"的情况。

6、问:如何申请钨制品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

答:一、企业须向所在地市打证点(省直企业向我厅对外贸易管理处)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中国海关报关单、货物出运提单(或其他能证明货物确已出运的书面凭证)。二、打证点即日内将企业申请汇总成"已在中国海关清关汇总表"并加盖行政公章传真至我厅对外贸易管理处。三、我厅对外贸易管理处收到打印点申请表(或省直企业申请材料)后,即日内在网上将相应许可证数据标注为"已在中国海关清关"。

7、问:打证点在受理的钨制品企业"已在中国海关清关"的申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申请材料。二、请在收到企业申请的当日向我厅汇总上报。三、请将"已在中国海关清关"申请与"撤换证申请"和"涉及空运申请"分别列表。四、"已在中国海关清关汇总表"的格式请参考"撤换证汇总表":须编制流水号及加盖行政公章;表格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进出口企业代码、申请标注的中文证号、制表时间、打证点经办人及联系电话。五、企业申请材料必须单独归档案,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