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报关手续的相关问答

问:我司是钨制品来料加工企业,空白报关单加盖公章,在递经外局盖章过程中不慎遗失,请问遗失的报关单是否会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该如何处理?

答:请向主管海关说明情况,申明所遗失报关单作废,并登报公告申明所遗失报关单作废。如发现冒用请及时报警。

问:我钨制品公司是三来一补企业,于1998年入口一批设备,现已到解除监管期限,但在办理手续时须写上"1998年后进口设备须留厂使用",请问:

1)解除后是否可不运回香港在国内出售呢?

2)如可出售是否还要办理什么海关手续?

答:不作价设备解除监管后,应退运出境。企业如申请在境内出售,应提交机电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如继续留在本厂使用,解除监管时可免于提交。

问:我公司有一批钨制品从蛇口海运到澳大利亚,现有一部分因质量原因要退回深圳,但是用空运的方式退回,与出口时的方式不同,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办理退运手续?

答:请直接向机场海关申报办理退运手续,同时应出具以下资料: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原出口时向海关办结退税手续的,提供原出口退税报关单和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境外商品检验机构证明及退货协议等证明材料。详情请咨询机场海关。

问:请问,海关加工贸易核销的时间大概是多长,我们的钨制品公司的核销材料递上去已经20多天了,都没有消息,另外,内销补税需要什么手续?

答:海关的核销时间为自受理报核之日起30日内予以核销,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延长30日。另外,加工贸易内销补税需要提供省经贸厅出具的内销补税批准证书(内销补税料件超过合同进口料件3%的或补税料件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需提供此证书)、企业补税申请报告、原进口料件报关单等,向海关加工贸易管理部门提出补税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问:我们是一家有钨制品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请告知如何查询企业的进口额和出口额?

答:凭企业介绍信到海关相关部门查询。

问:请问报关资格证快到期了,在没有注册过的情况下可不可以延期?

答:按照海关总署规定不能延期。

问:本厂属钨制品来料加工企业,在进口料件中有照章征税件(由香港上料),因为本厂一直采取电子口岸报关再集中月报,请问照章征税的料件可以在电子口岸上申报吗?还是在料件进口时,在进口海关一一申报?

答:如为应税消耗性物料,目前需在口岸海关逐单申报。

问:如果成交价与手册备案价不同时,应按成交价来申报,但是因为钨制品的等级问题和价格波动导致成交价与手册备案价差异非常大,大约相差10倍,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申报呢?请问成交价和手册备案价有没有一个差异的比例限制呢?

答:实际成交价与手册备案价无比例限制,企业进口钨制品时以实际成交价格申报。

问:我厂属来料加工企业,现因客户订单增多,而我厂厂房面积有限,故想将部分合同项下的成品外发其他企业加工。请问这是否符合海关的相关规章?可否办理?

答:外发加工仅限于某道非主要工序。此种情况不属于外发加工范围。

问:我厂是一家港资钨制品来料加工企业,今年海关发了113号令,对企业的合同凭保备案,特别对钨制品加工企业,现在钨制品出口这么艰难,再加上海关的这项规定,对钨制品来料加工企业打击很大,一个合同备案的进口备案金额100多万美金几乎要交250多万人民币,下一合同备案还要交那么多,对于无论大小企业的资金周转都造成很困难,我想问这规定什么时候会取消。

答:海关收取保证金主要依照海关总署113号令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海关无权暂停或停止执行。

问:我司是钨制品进料加工企业,如果想做发外加工,应该怎样到海关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答:企业需提供《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加工合同或协议、委托企业签章确认的生产能力证明等相关资料。一般在5日内完成。